输油气管道切割3项要求,安全巡视工作不要忽视

栏目:自爬式液压切管机(爬管机)工程 发布时间:2020-06-08 作者: 天津先锋管道 来源: 原创 浏览量: 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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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及堵漏管道切管必须采用机械切管方式(如自爬式液压切管机等机械),并且废弃及堵漏管道管口的处理按动火相关标准执行。

地埋输油气管道的埋深应达到设计要求,并确保阴极保护正常运行。同时,应注意特殊条件和环境下局部管段的保护效果。

管道地面标识应符合Q/SY GD 0190的规定。

应编制管道完整性管理方案并定期进行修订。

1.管道的安全管理

各级管道管理部门应制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

各输油气管理单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管道事故抢修用管材、阀门、法兰及弯头等管道部件。

输油气管道干线及站内管网进行堵漏及带压开孔、动火作业,应按照Q/SY 64相关规定执行,并且使用机械切管方式(自爬式液压切管机)进行。

各输油气管理单位应对维抢修设备、机具定库、定位存放,并应进行定期检查,按照设备保养说明书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和应急使用,抢修所用车辆、设备、机具、材料不应擅自挪用。



2、输油气管道的巡视

对重点防护管道(人口密集区、打孔盗油密频发段、地质灾害频发段、防恐重点部位),输油气管理单位主管领导每年巡线不应少于二次;管道主管部门每季巡线不应少于二次。

部领导每月巡线不应少于一次;管道保护工每周对所辖管线全程巡线一次;巡线员、看护员每天对所辖管道、阀室巡护不应少于一次。特殊地段、特殊时期无法巡线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输油气管理单位抢修队(中心)领导对本队(中心)负责的管段每年巡线不应少于二次。

对打孔盗油案件频发管段、防恐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频发段、第三方施工频繁或人口密集区应加密巡护,及时对管道保护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及时发现和制止新增管道违章占压事件的发生,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主管部门。

各输油气分公司应积极向管道沿线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汇报管道保护情况,并留有记录。

管道安全防护应严格执行有关的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标准及安全规定。

输油 气分公司应将已建、新建及改(扩)建管道设施的有关资料报送当地相关部门备案。

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活动:

移动、拆除、损坏管道设施以及为保护管道设施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标识;

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m范围内,取土、挖塘、修渠、修建养殖水场、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采石、盖房、建温室、垒家畜棚圈、修筑其他建筑物、构筑或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和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并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植物。

在管道中心线两侧或管道设施场区周围50m范围内,爆破、开山和修筑大型建筑物、构筑物。

在埋地管道设施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机动车辆或在地面管道设施、架空管道设施上行走。



3、废弃及堵漏作业时管道切割宜采用机械切管方式(自爬式液压切管机)

各输油气管理单位应制定旧管线油品回收、拆除或封存管理方案。

废弃及堵漏管道切割前应采用氮气扫线,原油成品油管道扫线,宜采取氮气车进行吹扫置换,应控制清管器在管道内的速度。清管器在到达前应降低速度,防止油品飞溅。在进行通球扫线时,应控制压风机出口压力。

废弃及堵漏管道切管必须采用机械切管方式(如自爬式液压切管机等机械),并且废弃及堵漏管道管口的处理按动火相关标准执行。

机械切管设备(自爬式液压切管机)应当具备管道防爆冷切割功能并能一次断管,不得在管道上使用多次旋转或热刀头旋转的形式切断管道(管道需切开5-15mm进行气体检测),容易产生静电和引发事故。

废弃及堵漏管道在使用自爬式液压切管机时,应当注意以下规定:

1、  自爬式液压切管机使用的切割范围应当满足各条管线不同口径的管道,切割的范围为DN200-DN3000,只使用链条的调节来满足不同口径的切割,在节省成本的同时增加便携性;

2、  在废弃管道切割前,应当进行吹扫和清管工作;

3、  在使用机械切管设备进行管道切割时,应当在切割5mm-15mm时进行管道气体测试,如气体达到标准后可一次性切割;如果气体检测不合格,封住切割的5-15mm的切口,再一次对管道进行吹扫。

4、  如果为X系列管道应当使用X系列专用切割刀具。